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启动2021年辽宁省科技计划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1年辽宁省科技厅发布的申报指南主要包括以下三类项目:
(一)省科技重大专项计划
(二)自然科学基金计划
1.省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计划,全省预计立项批复10项,每项资助50万元。
2.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重点科技创新基地联合开放基金项目,全省预计立项批复65项,每项资助不超过20万元;
3.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全省预计立项批复345项,每项资助5万元;
4.省自然科学基金-科技援疆援藏医疗专项,全省预计立项批复15项,每项资助5万元。
5.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全省预计立项批复300项,每项资助3万元。
(三)重点研发计划
每项资助30万元。
(四)公益研究基金
软科学研究项目,分三类:规定主题项目、监测评估项目和自选领域项目,规定主题项目和监测评估项目每项最高资助10万元、自选领域项目每项最高资助5万元,申报单位承诺的自筹资金足额到位。
二、申报条件
请申报人认真阅读各类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4),专业技术职称、年龄等条件符合指南要求。
(一)科技重大专项
符合《2021年辽宁省重大科技专项申报指南》(附件2)
(二)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符合《2021年辽宁省自然基金计划申报指南》(附件3)
1.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计划,要求申报人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2.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重点科技创新基地联合开放基金项目,符合重点科技创新基地联合开放基金项目指南研究内容;要求申报人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备中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3.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要求申报人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备中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包括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具备博士学位的在辽从事科研工作的外籍人士(上报材料中需上传博士学位证书);
4.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科技援疆援藏医疗专项不受年龄限制,项目负责人为正在援疆援藏医疗人员;
5.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要求申报人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18年1月1日之后获得博士学位的科研工作者,包括符合条件的在辽从事科研工作的外籍人士,上报材料中需上传博士学位证书。
(三)重点研发计划
符合《2021年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附件4),要求申报人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
符合《2021年省公益研究基金申报指南》(附件5)。
项目负责人要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项目组织能力,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以上学位,或相当于副处级及以上级别的中高级科技管理人员。对于40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备中级职称的青年科研人员,允许申报自选领域类项目。
三、申报方式
1.辽宁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推荐、评审、立项及过程管理工作都将依托“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218.60.151.64)进行操作。新系统中同步旧系统账号,首次登录密码为原系统中注册时填写的身份证号码。申请人登录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进行申报(没有账号的申请人,请登录网站后,点右上角注册,进入界面后点申报单位二级用户,单位选择中国医科大学,注册后联系科研处张蕊老师,激活账号即可使用)。网上填报完成后,需保存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应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不接受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机密的项目申报。
2.本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实行限项申报,各单位按照推荐指标(见附件7)对所推荐的项目排序后上报(附件8推荐汇总表),科研处负责组织评审,拟定的推荐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科技厅。
四、申报要求
1.本年度受理申报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进行申报:
(1)项目负责人有省财政资助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含兴辽英才计划)且未完成结题的;
(2)2021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目负责人(含非企业牵头项目的下设课题负责人),不得再承担2021年度其他类别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3)项目负责人有财政资助的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且未完成结题的(含兴辽英才计划及2017年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指导计划未结题项目)不得再申报2021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和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
(4)如有在研项目执行期到2020年12月,且保证能完成项目结题验收的申请者,可以申报2021年科技计划项目。
(5)三年内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未通过验收结题的不得申报;
(6)在各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7)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
(8)有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9)违背科研伦理道德。
2.申请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0日,第一临床学院、第二临床学院及口腔医学院推荐上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1日,其他二级单位推荐上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0日。
3.各二级单位上报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由科研管理部门及人事部门签字盖章的推荐汇总表1份及承诺书。
4.申报人应如实填报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由各二级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单位审核并负责。
联系人:张蕊 电话:31939077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21年省科技重大专项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3.《2021年辽宁省自然基金计划申报指南》
4.《2021年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5.《2021年省公益研究基金申报指南》
6.承诺函
7.各单位推荐指标
8.推荐汇总表
科研处
2020年9月4日
上一条:关于召开中国医科大学2020年教师节表彰大会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医科大学网络文化节和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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